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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门市火烧沟遗址防洪工程施工、监理招标公告

本招标项目玉门市火烧沟遗址防洪工程已由甘文局文发[2013]46号文批准建设,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局专项资金,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玉门市火烧沟遗址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,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
  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
    火烧沟遗址保护范围:南至嘉安高速公路以南50m,北至嘉安高速公路以北150m,东至原清泉中学东墙以东30m,西至学校西墙以西30m,面积2000 m²;其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边界向外各延伸500m。

    工期:60日历天;计划开工日期:2013年8月25日,计划竣工日期:2013年10月23日。

    本项目计划新建972m砂砾石防洪堤,迎水面为砌石护坡;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:一个施工标段,一个监理标段。

  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

    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;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;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,信誉良好。

    3.2 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(含叁级)以上资质,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;近5年有3项(或3项以上)类似工程施工经历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;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;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(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),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以上(含叁级)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,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;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,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;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、安全员、质检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;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;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。

    3.3 施工监理投标单位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(含丙级)资质;近5年有3项(或3项以上)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;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(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);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,并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;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并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。

    3.4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(或市级以上)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,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。

    3.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、借用他人资质投标。同时,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,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、举报。

    3.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,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。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。

    4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
    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、法人代表授权书、委托代理人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,于2013年7月26日起至2013年7月30日上午8:30时至11:30时,下午14:30时至17:30时(北京时间,节假日照常,下同)到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51号(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购买招标文件。资质证件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发售标书。

    4.2 招标文件售价:施工招标文件2000元/份,监理招标文件1000元/份(售后不退)。

    5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
    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13年8月19日上午09:00时,地点为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51号(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。

    5.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
    6、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

    招标人定于2013年07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在玉门市文化体育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,2013年07月31日下午15时00分在玉门市文化体育局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,投标人可自愿参加,交通工具自备,食宿自理。

    7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
   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。

    8、联系方式

    招标人:玉门市火烧沟遗址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

    地  址:玉门市文化体育局

    联系人:伍东民

    电  话:13993734961

    地址: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53号保利大厦B座18楼

    联系人: 曾爱娇  康兴国   魏晓丽

    代理机构: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
    电  话:18093107770    13909314076

    传  真:0931-8104535

    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中央广场支行

    账  号:104010972931

    电子邮箱:zrzzbdib@126.com

   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